小孩兒亡靈自己來伸冤。(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人做惡事,傷害他人,以致於死,除了受惡報外,亡靈也會緊隨其身。而有些亡靈能量較強,還會設法伸冤。下面發生在乾隆庚午年時發生的一件事,可以使人看到這一點。
當年,官家的庫房裡發生玉器被盜之案。於是官吏逐家搜查各戶。一天一個叫常明的人在受到盤查時,他的聲音突然變成了一個小孩說道:玉器沒丟,人倒是殺了,殺的就是我,我是死魂。”官吏聞聽後大驚失色,立刻把常明押解到刑部進行審問。
審問時,鬼魂藉著常明的嘴以一個小孩的聲音說道:“我叫二格,今年十四歲,家住海淀,父親的名字叫孛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帶著我去看花燈。回來時,夜深人靜,常明肆意玩弄我,當時我全力掙扎並說要告訴我父親。常明聽了後惱羞成怒,當即解下衣帶把我勒死了,然後再把我埋在河岸的邊上。
那時父親懷疑常明把我藏到哪兒去了,於是把常明控告到巡城御史那兒去了。因未找不到證據,案件又移送到刑部,決定緝拿真兇。
我的靈魂常跟著常明,不過近不了他的身體,只要相距四五尺,便覺得他的身體熾熱猶如火焰一般,讓我熱得難受。後來,他的熱力稍微減弱了些,我就可以跟他保持的距離先減為二三尺,最後是一尺左右,昨天,我才一點兒也覺不到熱力,於是趕快附到他身上去了。”
鬼魂停頓了一會兒又說道:“一審時,我已經隨常明到了刑部。”接著鬼魂又說出了日期。
於是,官府搜索出舊案宗,因為從鬼魂的口中得知了小孩兒的屍體被埋的地點在河岸邊第幾棵柳樹旁。於是趕過去挖開一看,果然看到屍體尚未開始腐爛。然後官府找來他的父親。經辨認後,他父親嚎啕不已,對著官吏哭訴道:“這就是我可憐的兒子啊……”
一件似乎看來根本就不可能破案的無頭案,就這樣由於鬼魂的出現而輕而易舉地破了案,所有事情終於都得到了查證和證實。
然後再進行審問時,叫到常明的名字,則常明好像忽然夢醒了像平時活人的樣子,說話也完全是常明的聲調;而叫到二格的名字時,常明又好像昏死了過去,然後轉眼又開始用二格的聲音說話。就這樣,兩種聲調互相辯論了一會兒,最後常明終於理屈詞窮,只好服罪了。
而當二格的聲音出現時,他父親上前跟他講話,父子倆敘說家事,皆條理分明。至此,此案已經毫無可疑之處,於是據實將實情向上呈報,最後依法判決。
判決令下達之日,鬼魂顯得異常高興。二格生前以賣糕為生,這時,鬼魂忽然藉著常明的嘴高聲吆喝道:“賣糕!賣糕!”昕到這熟悉的聲音,父親又高興又難過地說:“兒啊!好久沒聽到你的叫賣聲了,真的跟活著時完全一模一樣。兒啊,你要上哪兒去呀?”
鬼魂回答:“父親,我也不知道,我要走了,我要走了……”此後再問常明,常明就不能發出二格的音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