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拾金不昧的好事,失主怎麼還能索要170元打車費?」本月5日,大連女子于瑤到南京出差。抵達後,她在機場的廁所裡,撿到了一個LV手袋,裡面裝有1000多元人民幣(下同)和數張銀行卡。
于瑤稱,時已深夜,她沒有找到值班員,便通過發微博、報警等方式尋找失主,並把手袋帶到酒店。失主收到通知趕到酒店後,拿到LV手袋,裡面一分錢不少,但失主卻她索取170元打車費,讓她心裡挺不爽。事情經網絡傳播,引來熱議。
按于瑤的說法,18歲失主發現LV包丟失後,聯絡了當地警方,警方通知失主給于瑤打電話取回LV手袋。于瑤說,小女孩打來電話時,最初態度挺好。但當她趕到酒店拿到手袋後,態度就變了,原因是小女孩發現LV袋被打開過。于瑤稱,她打開檢查,是為了方便尋找失主的資料。
小女孩以手袋被打開為由向她質問。「起初要求道歉,後來則索要170元的打車費,原因是我把包帶到酒店,導致她不得不從機場趕到酒店取回。」
2月7日下午,內地記者隨後找到18歲失主,名叫李瑩,她說自己被「冤枉」了。她當晚乘坐航班抵達南京後,不慎把手袋落在機場廁所。當時她很着急,向機場警方尋求幫助。經過調取監控錄像,發現是一名領着兩個孩子的女子把手袋撿走。
她趕到酒店後,拿到丟失的LV手袋,裡面東西確實沒少。她索取170元打車費,其實也是氣話,實際上她沒拿走車費。「生氣的原因,主要是她為甚麼要把手袋拿到酒店。如果不是我主動聯絡,有沒有其他的可能會發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