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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貼] 無罪分手

「不肯主動失戀」的女人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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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第一次開始,我都是被甩的那個!」看朋友P哭得一片模糊的災難臉,我真是可憐她又想給她兩下耳光──沒錯,她‧又‧失‧戀‧了!
  • 「唉~~」一雙兔子紅眼盯著我,以為我有啥妙計可以奪回舊愛(沒錯,她是被劈腿的),結果我說:「換款防水睫毛膏吧!」
  • 假如今天你失戀了,又假如你是第N次失戀,而N正好是你戀愛次數的總和。
  • 恭喜你,這正是你需要的。
  • 不管你這次怎樣看破紅塵,是否正抱著威士忌加冰或狂啃朱古力療傷,也不管你是否一邊聽爆喊情歌一邊在社交網站block完又開開完又block他、再一邊click click看看失戀治癒大法,只是,現在半邊行屍半邊走肉的你,待一段時間過後傷口癒合,又會再ready投入另一場戀愛。
  • 下次的話,還要被甩嗎?
  • 其實我不喜歡用「甩」字,聽起來很隨便,很有玩完便丟掉的意味,但我相信很多戀情裡雙方都有愛過,而且認真過。但有的人,真真確確是被「甩」的喔,而常常被甩的人,是否該想想問題的根源──自己真有那麼差嗎?
  • 其實不然,拿P這典型例子來說,各種條件都不錯,卻落得從17歲起連續被分手13次的下場。通常是關係出現裂痕並醞釀不良胚芽很久,可是她察覺不到或者根本逃避又或者硬撐下去。
  • 為甚麼呢?「因為我不想做說分手的那個壞人啊,不想做製造遺憾的兇手!」這活寶還敢這麼說,然後來找我哭崩鼻子咧!
  • 對毒瘤視而不見又不敢快刀斬亂麻的她,總是等呀等,等男朋友說「對不起,分手吧」(這廝算是最良心的一個)、等男友凌晨5點才回家然後手機收到別個女子的sms、再來就是等到男友突然收拾東西換掉電話人間蒸發。這時P才會死心:「噢,原來真的完了……」
  • 為甚麼要等到這步呢?
  • 其實你也可以跟他說:「對不起,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可以不再浪費大家的生命,寶貴的青春,特別是女人的寶貴青春。
  • 得不到的愛、不完整的幸福,不值得讓你去耗。有時候,放自己一馬,別把自己折磨、放縱到不似人形而後再來後悔──譬如暴肥至250磅、或大腿佈滿刀傷、或妄想透過人盡可夫來報復前男友。
  • 提出分手的那個,並不一定就是大壞蛋。即使由你來主動分,身邊的人都指指點點說你是玩弄感情的賤女人,又如何?又如何?又如何?
  • 真相自己知道就好。
  • 青春,也只需把握在自己手裡,就好。
  • 別被等待銷磨,別讓青春栽在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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