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自殺」VS「安樂死」(自創~~by UMI)

在堂上,大家都討論一個問題,安樂死是不是等如自殺?在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大概吧!但是深究下兩者仍有一定的差別。 tvb now,tvbnow,bttvb- u" T  h+ T% ?7 \/ z

3 M$ \, R% I' u首先我認為自殺是「主動的尋死行動」,而安樂死則是「被動的尋死行動」,因在之前一章我曾經說過,我不反對安樂死合法化,但是這決定必須是經本人自行同意才生效,而自殺亦是一樣是要當事人真的有想死的意念才能行動,但是兩者的少許差別是在:「自殺」是必須自己付諸實行;「安樂死」則是將自殺的行動交由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士代勞,因此便出現「主動」及「被動」的分別了。 ; f% f3 i+ r0 U! @) ^1 B/ H. c
9 y$ O( q$ n1 ?% u
第二種則需由安樂死的決定權是誰來決定,用美國最大宗的安樂死訴訟為例,若果由親人去為昏迷或變成植物人的家屬決定安樂死,我覺得不論理由如何,都是違背了病人本身的意願,若當事人本身是想繼續生存,但礙於沒法開口,而因家人的決定被施以安樂死,我認為與「謀殺」沒有分別。因此如果安樂死是由家人而非當事人決定,「安樂死」並不等如「自殺」了。
5 j: {7 V4 B. o5 T" W2 twww2.tvboxnow.comtvb now,tvbnow,bttvb, v! X% b" ], |" j) g4 A7 m
最後一樣我認為兩者較不相同的地方,就是時間性的問題。「自殺」需要的時間可長可短,短的是一有這念頭你就可以馬上做,而長是有可能你會用在再考慮是否自殺或準備身後事;但肯定的是,若果是「安樂死」就不可能像自殺一樣想做就去做,你有可能必須經過一連串的「關卡」才能成功了。若果好像美國那一宗案件那樣,很有可能要等更長的時間,甚至因為與家人的意見不一,甚至你會面對「插喉,拔喉」的折磨。
( {- A8 E. T- h1 r, W7 ?3 A' W, c+ p+ j: ~' |! c; z
當然,我本身是支持安樂死的人,但同時我亦是百分百支持人應該愛惜。因此政府在討論安樂死的時候,我們應該有更完善的操施預防安樂死被濫用的情況。最起碼要令人明白「死」共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我們在逃避,並且將更大的問題推給至親的人,令在生的人更加痛苦。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