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略陽4男子涉嫌強姦12歲少女”一事,記者獲悉,該案已被略陽警方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已有7人被警方刑拘。(《華商報》12月1日)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r$ M, j1 i% p5 L7 _* |
坊間議論這幾名村鎮幹部是涉嫌強姦幼女,但警方卻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理由是這幾名村鎮幹部是去嫖宿的。甚至,連是否構成“涉嫌嫖宿幼女罪”還存疑問,按照辦案民警的說法,“犯罪嫌疑人對女生未滿14歲到底知不知道?還有對方是否自願,而且有沒有收取錢物,這都涉及對案件的定性。”這話的潛臺詞是,如果這幾名村鎮幹部付了錢給女生並且女生是自願的話,就不構成強姦罪而是“嫖宿幼女罪”;其次,如果這幾名村鎮幹部在與這名女生發生關係時,不知道她未滿14周歲,那麼,甚至連“嫖宿幼女罪”也不構成。tvb now,tvbnow,bttvb; r! C; S+ A2 L3 Z6 O0 R
這裏涉及兩個問題值得深思:其一,強姦罪也好、嫖宿幼女罪也罷,是否一定需要犯罪嫌疑人明知受害人未滿14周歲為前提?其二,將所謂付錢給幼女的行為都視為嫖娼行為,進而將與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規定為嫖宿幼女罪是否妥當?
# V1 e" N4 s. [, ]3 N' q* Wwww2.tvboxnow.com 第一個問題是司法問題。在刑法中,強姦罪和嫖宿幼女罪都沒有規定要明知受害人未滿14周歲為前提,但辦案民警所說並非空穴來風。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的批復》規定:“行為人確實不知道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但早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頒布了關于以上“批復”暫緩執行的通知,這一司法解釋就不能再適用。現在,各地對于強姦罪、嫖宿幼女罪是否一定需要明知受害人未滿14周歲為前提,做法不一,引發了輿論極大的爭議,亟待立法和司法解釋加以明確規定。# \' [ \( R& J5 M
第二個問題純粹就是一個立法問題,即法律上應否設立“嫖宿幼女罪”的問題。為將一些純粹強姦幼女和以嫖娼為目的與幼女發生性關係進行區別,1997年刑法修正時增加了“嫖宿幼女罪”。由于“嫖宿幼女罪”比強姦幼女量刑更輕,反而讓更多幼女遭到侵害。 f! y! w* U+ Q% ~
司法、立法既要遵循理論的邏輯,也要兼顧現實形勢的需要,考慮到能否更周全地保護公民權利。如果法律或者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強姦罪、嫖宿幼女罪一定需要明知受害人未滿14周歲為前提,在理論邏輯上可能更為自洽,但對于打擊犯罪和保護幼女權利不利,比如說,要證明略陽這4名村鎮幹部主觀上是“明知”就很難,他們可能因此逃避處罰,那麼,權勢階層“買處”、“買紅”風氣可能更盛。8 Y J' s2 l1 ]2 ~
同樣,如果將嫖宿幼女的行為規定為嫖宿幼女罪而不是強姦罪,看起來法律懲罰更有層次,但卻讓社會上賣淫團夥強迫、引誘幼女賣淫風氣更甚。如此看來,這兩個問題如何妥當地解決,應當引起立法者、司法者的深思。(楊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