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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數位新時代的「公民記者」

「便當文」事件,透露了兩大類型問題:一是有人為了自認善良或正義的目的,不惜手段造假,這是違反了「程序正義」;二是網路言論責任的問題,在此數位時代格外重要。 打造谷歌王國的靈魂人物施密特(Eric Schmidt) 和Google Ideas的總監科恩(Jared Cohen),最近合寫了一本描述未來世界的書「數位新時代」,其中不少篇幅討論「公民記者」的角色及可能的問題。「數位新時代」中,世界上超過半數的人口都上網了,無可避免每個人都成了潛在的「公民記者」。一個人在社群網站上轉發、分享新聞,就等於在替四周的網友篩選、編輯訊息。一個人在部落格或臉書上寫的生活事件,同時也就等於是提供給朋友、網民的社會觀察與報導。 這樣的新趨勢,擴張了新聞資訊的多元性,卻也帶來了新的問題與困擾。最嚴重的問題是,人人擁有了做為「公民記者」的傳播工具與管道,卻未必具備作為記者所需要的自覺與紀律。沒有人把關管理報導的真實性,沒有人節制評論的表達方式,也沒有訊息合理性的客觀評估。小事例如某個顧客試用化妝品的心得是否具參考價值,大事就例如這次的便當文事件。 台灣已進入這樣的「數位新時代」,因而社會正經歷一段「真實性失控」的特殊狀況。網路上每天流傳數不清的未經查證的新聞訊息,其中不乏基於不同理由(商業利益、個人虛榮、試圖操控他人行為等等)而刻意造假的訊息;更有許多人信以為真,參與傳播。「便當文」不過是這個巨大潮流中,一個剛好被戳破的謊言而已。 「數位新時代」的真實性危機難以解決,且多半「不告不罰」,只有靠網路公民的自覺警惕。最簡單、卻也是最有效的做法,是盡量只轉發、分享可被信賴的報導,對於單純宣稱「個人經驗」的訊息抱持保留態度,別輕易被牽動情緒。而這樣的時代中,其實傳統媒體反而更有其存在的價值,畢竟在客觀事實的掌握和價值取捨方面,傳統媒體有長遠的堅實基礎,更有基本的社會責任與壓力,希望能在已具有自律規範的領域裡守住底線。 7 |- `; Q- z7 l/ k9 g# M

9 [$ J" ^- i8 l  q【2013/05/2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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