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國家房屋公司(SPNB)建議政府在興建可負擔房屋的同時,應制定一套完善的機制有效控管其買賣,包括由土地局扮演把關角色,防止投機者有機可乘。
' ^. X) x- u6 h4 ?$ [- [目前,我國沒有清楚闡明究竟誰符合資格擁有可負擔房屋,導致我國可負擔房地產的市場上,出現許多投機活動。
" h2 ?' C! S5 z1 L5 B% V公仔箱論壇該公司董事經理拿督卡馬魯今日是出席第4屆可負擔房屋計劃研討會後,受記者詢問時,這麼說。
7 y8 ] X# u' c- V! Z8 h8 ^: X卡馬魯指出,政府有必要清楚列明何謂可負擔房屋以及符合資格購買的國人,例如根據一個大馬房屋發展計劃(PRIMA)的標準,可負擔房屋是低於40萬令吉,那麼國內所有40萬令吉或以下的房屋,都屬於可負擔房屋。www2.tvboxnow.com$ _5 Z/ j. ^9 w L% ?9 c
他認為,制定機制將有效的滿足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尤其是現今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超出市場的供應。
" [- s% f: Y1 V9 E* w4 X% ctvb now,tvbnow,bttvb他相信,這項機制也能減少投機買賣,不過需要土地局的把關,以確保可負擔房屋的買家都是符合資格者。
3 M& D% q- `9 B. H4 X _$ T0 u8 M“所有土地、房屋的產權轉移,也就是所謂的割名手續都需要經過土地局,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批准可負擔房屋的分層地契前,確保買家是符合所定下的條件。”" ?. \& ~0 Y& |' Y' n8 q2 U
有鑑於土地局由州政府管轄,因此卡馬魯建議政府可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集合各州政府及各州土地局,以便全面的落實上述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