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絕食,據說是因為不滿香港政府對「佔領中環」運動和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示威者打壓不力,以絕食這個方式逼使當局「嚴正執法」。我看了一些有關的報道,職業病發作,竟從中想到一些哲學及神學問題!以下我會將這些問題寫出來,但不會解答,只供讀者作思考練習之用。0 x9 Q, ^0 Q1 T( u2 b
9 p6 f$ Q' [) p
1 s6 y0 r, M G) J$ U! b9 R
(1) 有些人恥笑李偲嫣肥胖,甚至稱她為「肥婆」,建議她與其絕食,不如以暴食來抗議。相信我們都認為恥笑別人 --- 尤其是恥笑身體特徵 --- 是不當的行為,然而,這些恥笑李偲嫣肥胖的人卻好像恥笑得理直氣壯似的。「不應恥笑別人」這個道德原則有沒有例外的情況?如果有,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以是例外?李偲嫣是例外嗎?擴而充之,我們還可以問這個有普遍性的問題:道德原則是否容許有例外?: f! G* C. C: H' C6 J4 V1 d
( F6 Z$ w1 [$ Hwww2.tvboxnow.com7 n |: u& o! f: j- O$ I% ?
(2) 李偲嫣不足兩年前批評反國教運動中的絕食者,認為他們「用健康作武器」的行為不當,並大聲疾呼「絕食之風不可長」;現在她自己正在做兩年前反對的事,並且認為這是她應該做的,她是自相矛盾嗎?她大概不會忘記自己曾經反對以絕食作為抗爭手段,假如她沒有放棄從前的看法,便應該意識到這和她現在的看法有矛盾 --- 意識到自己是自相矛盾,而仍然自相矛盾,這可能嗎?www2.tvboxnow.com: N) ~1 s) ^6 L
5 P+ D ]) j% L: b* ?
L& @; D: _1 |) {公仔箱論壇(3) 也許李偲嫣不是自相矛盾,只是立場改變了。假設她不是看風駛艃的政治投機者,現在和從前的立場都是真心的,這裏涉及一些知識論的問題:改變立場是否需要有理據支持?假如現在所知的和從前所知的沒有兩樣,立場卻一百八十度改變,這算不算是沒有理據支持的立場改變?沒有理據支持的立場改變是否非理性的?這樣的改變可不可以用「覺悟」這個概念來解釋?到底覺悟是甚麼一回事?
6 r3 w! y( L! b% z3 ttvb now,tvbnow,bttvb; o/ f, o4 _. H+ s% F4 e
www2.tvboxnow.com8 d- ~0 X. A# h8 \* L- R k& B
(4) 據報章報導,對於有人取笑她的絕食行動,李偲嫣的反應是「一些好事去到某些人和某些地方會變壞事」,因此不會去阻止此類批評。她表達的是道德相對主義嗎?看來是,否則,她應該說「一些好事去到某些人和某些地方會被當作是壞事(雖然客觀上是好事)」,並且有理由反駁這些批評。可是,如果她表達的是道德相對主義,她是否應該將這個哲學觀點一致地應用,而認為「佔領中環」和反對新界東北發展不是客觀地錯?也許李偲嫣只是表達得不清楚,其實她並不是個相對主義者;那麼,她是不是應該好好想一想,客觀地錯的,很可能是她自己?tvb now,tvbnow,bttvb" O* u+ ^/ \6 w/ H. v2 U6 r7 V6 L! j
o* O- i# _% @+ _ ^tvb now,tvbnow,bttvbwww2.tvboxnow.com# v, V6 r* a- e( c4 Z
(5) 李偲嫣是基督徒,絕食前寫下「遺書」,呼籲也是信神的「陳日君樞機、朱耀明牧師、陳建民教授、戴耀廷教授」和她「一起放下,一起思考,別讓愛和和平走偏;請用神賜予的大智,我們牽手思考尋找出路」。假設雙方都是真心相信神站在自己的一方,假設他們同樣經常禱告,求神指引;如果最後他們仍然是互相對立,而且得到相反的「神的信息」,從神學上這該如何解釋?如果同樣虔誠的信徒可以得到相反的「神的信息」,這樣的「神的信息」還可靠嗎?* F- ]% z7 `7 R
www2.tvboxnow.com5 ]- ^, e, q! B, f7 J* o" c. p
tvb now,tvbnow,bttvb! ^1 p2 `) ]) W! T) U% |
(6) 如果李偲嫣是位真心虔敬的基督徒,如果基督教那套是真的,信徒死後會上天堂,那麼,李偲嫣死後會上天堂 --- 假如她絕食身亡,便會很快上天堂。以下是一個神學兩難題:假如在天堂的那位李偲嫣保留了現在的(一些)思想行為特徵,天堂還算是完美的嗎?假如在天堂的那位李偲嫣完全沒有我們眼前這位的任何缺點(或其他缺點),那真的是同一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