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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我們不能再做局外人 (香港眾志主席 林朗彥) - 林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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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月提出修改《逃犯條例》,引發從法律界至商界專業菁英的抗拒聲音,甚至是多個國家行政當局的質疑。林鄭班子的修法計劃一度顯露觸礁的敗象,然而在缺乏民間強力施壓的情況下,修法仍在繼續推進,4月將直闖立法會首讀。商界與特區政府的磨擦,以及商賈擔心「包二奶」被抓的笑料,使香港社會從原來的人權關注,變成坐觀建制整合的看客。然而經驗告訴我們,統治集團內部的整合與利益交換,總是來得比大眾想像中快,也更徹底。期待政府丟失票數,在議事堂上滑鐵盧,則實屬妄想。此時此刻,只有香港人的聲音和行動,能夠扳倒惡法。4 ^* I1 x8 r; v* l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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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極的分析指,一般港人毋須憂心今次修例,因為中央意在打擊在港的走資派,而政治上的打擊對象,則因國安跨境執法先例在前,意味不論有無引渡中國條文,都不會安全。事實是,中共相當在意開發黨國體制下的紅色司法,讓一切鎮壓「有法可依」,正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所提的「拿起法律武器,佔領法治制高點」。修訂《逃犯條例》,動機之一是讓中共擄人綁架的行徑有了體面而合法的外衣,堵住國際社會的非難,減去越境侵犯香港所引起的震盪。動機之二是逐步收復法律失地,阻止反對聲音受益於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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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開敏感區也未能置身事外
( P0 K* r& o  H據中國維權律師滕彪撰寫的文章〈習近平的反法律戰爭〉分析,2003年中國興起的民間法律維權運動,就是訴諸憲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利於公民權利和自由的條款,而獲得一定的效果。中共當權者不會容許法律擋路,中國大陸尚且如是,更何況有深厚法治傳統的香港。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多次警醒,現行法律不存在「一次性移交」,而只有長期簽訂的引渡協議,意味着過去政府會用長時間去鑑別、協商,確保移交的犯人會得到公平審訊和人權對待。今次修例正正剝除香港法治對程序公義和人權的重視,這支柱一旦倒塌,連我們享有的各種自由也必然被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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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之後,不要以為遠離政治即可自保,根本上任何人都有被引渡去中國大陸受審的風險。假若你在抖音、微信這些中國網絡平台上面,哪怕只是跟朋友談及關於社會、政治,或者只是涉及宗教信仰的話題,已經可能跌入《逃犯條例》中適用的「非法使用電腦」罪行禁區。亦不要以為躲開上述的「敏感話題」,就能置身事外。去年,在中國大陸設店的日本品牌無印良品,被一間同名的北京公司控告侵權,「山寨無印」更在官司中勝訴;另外有一位寫作BL小說的網絡作者,作品被指淫穢而重判十年監禁,從事文化創意的朋友,一樣是中共的整治對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q3 w7 S' Z% F

6 R8 e; `; A; x+ _2 j, B過去十日,香港眾志以身犯險,發動多次行動,追擊司局長、闖入政府總部,為的是對所有香港人發出警號:我們不能再做局外人。若然《逃犯條例》修例成功,香港就只是沒有欄柵的黑獄,我們都站上了等着送往中國法庭的隊列,為抵擋惡法,大家必須挺身發聲,不能只靠我們幾人衝撞。各位,街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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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
# ~. r( x* o5 y) d; z+ A香港眾志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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