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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政府以法院解決政治問題 時事評論員 - 林忌


/ b& Z/ I! [- e0 |4 j- t8 `-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L, O4 U) h) s兩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與馬道立都說過:「政治問題不應法院解決。」但香港近月成為「禁制令之都」,由8月至今已批出6個臨時禁制令,去限制市民的自由。更奇怪的,如今借法庭去處理政治問題的,不是沒有公權力的市民,而是當權親政府的一方。因此以兩位終審法官的言論去思考,當得出一個結論:正是因為特區政府拒絕以政治方式去解決政治問題,才會濫用法律程序,想借法庭去解決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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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8月13日機管局申請禁制令、8月23日港鐵申請禁制令,10月14日律政司申請紀律部隊宿舍禁制令,這三個禁制令或者都有爭議,但起碼仍局限於明顯的現實干擾行動,對其他公眾影響較少。但10月15日,警察員佐級協會申請限制查閱選民登記冊資料,先被法官拒絕,後上訴成功,這個臨時禁制令,就已經影響了新聞自由,以至踢爆種票舞弊。在上訴聆訊中,負責答辯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指,沒有證據顯示警員遭「起底」的資料來自選民登記,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時卻認為,雖然沒有證據和選民登記有關,卻令相關人士的風險大增,甚至因可能害怕被起底,而拒絕登記做選民,而且,由於獲提名的候選人仍然可以得到選民登記冊,因此候選人及其政黨「應率先進行監察」向當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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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 Z$ V, Y. l7 e3 v9 H& K" ]這個理由非常奇怪。根據這個判決,法庭認為即使傳媒不能查種票,參選者都可以查;如果根據法庭的判決所說,警隊家人會因為害怕被「起底」,就拒絕登記做選民,那麼參選人又會否因為害怕,因誤查而得罪選民,而根本不去查種票呢?何況參選者為何一定有能力與時間,去核實所有的選民登記資料?引用選管會在法庭上的說法:當時只有6個政黨以至26個申請人取得涉案資料,法庭不應「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偏偏法庭以根本未曾發生的「可能威脅」,就禁制了包括傳媒的監察權,去制止查證對公眾影響更深遠的種票問題!訴訟雙方都是政府部門與其員工,最終卻透過法庭,去達致一個限制其他市民與傳媒權利的禁制。如何平衡私隱與選舉權,不是政治問題嗎?為何政治問題變成由法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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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 ?! y# {9 ^. R,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更令大家擔心的是,10月25日律政司與警務處聯手申請。其一,禁止披露警員及家屬的個人資料,不但包括姓名地址,連相片、電郵、facebook與Instagram都包括,即舉例連學校班相,或教師讀出學生的姓名,如有學生屬警員子女,也都要叫這些學生向老師與校方,簽一份授權協議,以免違反禁制令。其二,恐嚇、騷擾、威脅、煩擾、干擾警務人員與家人,即大家如與警員家屬以至子女發生任何爭執口角,都可能違反禁制令;其三,協助、導致、教唆、授權、煽動等上述行為,即如有警員家人發表其政見,你叫朋友「駁到佢一棟都冇」,也可能因此令警員家屬感到「煩擾」,而令你違反禁制令。如此寬闊的禁制範圍,根本嚴重影響一般人的社交與人權,警隊濫權拒作獨立調查屬政治決定,為何要用法庭去解決政治問題?tvb now,tvbnow,bttvb$ T8 b+ [1 l% H5 y; V( h0 W! \" S: P

. _% A: w. x! z, j5 _9 Z公仔箱論壇如此影響新聞自由的禁制令,終於令香港記者協會入紙申請修訂,以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去申請豁免。然而,根本問題是為何警務人員在這方面有特權?長期以來,親政府陣營一再以相同的手法,去對付他們眼中的「反政府人士」,由陳巧文舉雪山獅子旗,林慧思老師在街頭質疑警執法不公時說了一句 WTF,大量老師、學者以至記者本人,甚至屬政府編制下的公務員,其家人也一如警隊的家人,都曾經遇到被起底的問題,為何律政司厚此薄彼?警權無限大,法律一再被濫用作政治打壓的工具,這個申請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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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制令僭建對人權限制
/ R3 f2 x  R8 B! M' k& W! ^/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更引起爭議的是,律政司於10月31日所獲批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被點名的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散播、傳閱、發佈、再發佈任何訊息,涉及宣傳、鼓勵或煽動使用暴力。這個禁制令最不合理的,是連「可能會導致」(Likely to cause)這種無限闊的概念,也被包括在禁制範圍以內,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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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目前警員不斷濫用暴力,這些行為就是禁制令提到的「引致任何人在香港非法受傷」;市民向警員查閱委任證,結果被警員違法毆打;因此如果你在連登呼籲市民向警察查閱委任證,根據已知的事實,「可能會導致」有市民會因此被警察違法暴力傷害,因此這個行動鼓勵了有人在香港非法受傷,或會被警察非法打爛市民身上的財物,那麼套用禁制令的條文,你也會因此違反了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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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斷透過禁制令去「僭建」對市民人權的限制,結果當然是造成市民對「法治」本身更嚴重的傷害。市民更會質問,為何平常市民申請禁制令,會被法官質疑為「法庭解決政治問題」,為何如今的法庭,如此心甘情願涉及政治呢?tvb now,tvbnow,bttvb4 S& h* i$ c- M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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