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ool-man 於 2009-8-14 03:38 PM 編輯
◆個人催桃花方法
它是配合個人生肖,而對於單身人士在此位置放置一些旺桃花的物品,可令桃花運加強,結識一個理想伴侶.
而對於已婚人士,如果在此位置安床,或是擺放旺桃花物品,可令婚姻出現問題,或發生婚外情.
子午卯酉四方為"四正".
桃花位 卯(正東方)
生肖 虎,馬,狗
桃花位 午(正南方)
生肖 雞,蛇,牛
桃花位 酉(正西方)
生肖 龍,鼠,猴
桃花位 子(正北方)
生肖 豬,羊,兔
知道自己的桃花位後,最好是安床,而床頭向此方向,這樣桃花最應驗.
如果未能安床,可放旺桃花物品,其中最有效為花瓶,但要注意花瓶必須插有鮮花,如果未能插花,也要盛滿清水,因為單放花瓶會有不正當桃花,這並非桃花運,而是桃花劫居多.(花瓶最好是圓形的)
除了花瓶外,還可以放一些瑞獸,如"X"("豺雚"中取走才字"音歡),而隻貍在一起稱為"合X",更可安放"和合二仙".
花瓶選擇顏色
桃花在不同方位,選擇顏色配合
東方木,青色,綠色增強
南方火,紅色,紫及橙色.
西方金,金色,白色.
北方水,藍色,黑色.
●陽宅桃花
陽宅桃花可以以門向來推出室內桃花位,風水基礎學理云
"立亥卯未向見子水,
立巳酉丑向見午水,
立申子辰向見酉水,
立寅午戌向見卯水是也 "
陽宅可以以門向來推出室內桃花位,
門向亥,卯,未,則桃花位便在子位(正北方),此方放花瓶或養金魚,家人便容易招來桃花運,究竟桃花帶富或帶劫,便要根據飛星才可定論.
門向巳,酉,丑,桃花位在午方(正南方),這方可放銅葫蘆形花瓶,便容易招桃花.
門向申,子,辰,桃花位是酉(正西方),這方養金魚,便容易招桃花.
門向寅,午,戌桃花在卯(正東方),這方放花瓶及插上桃花
,家人便容易招來桃花運.
而你會發現部份卦向並未包括於上,其實在雙山五行中,把二十四山分為十二組,如下
壬子(子),癸丑(丑),艮寅(寅),
甲卯(卯),乙辰(辰),巽巳(巳),
丙午(午),丁未(未),坤申(申),
庚酉(酉),辛戌(戌),乾亥(亥).
若門向辛,在雙山五行中和戌是同屬一支,故作戌支計,寅午戌桃花在卯,而甲卯同支,故甲方和卯方便是桃花位.
即門向方修定如下:
乾亥甲卯丁未在壬子方,
巽巳庚酉癸丑在丙午方,
坤申壬子乙辰在庚酉方,
艮寅丙午辛戌在甲卯方,
注解
陽宅桃花位和生肖桃花是同卦向,如果是宅命相配時,方向應一致,但陽宅桃花影響著一家人,個人桃花才只影響自己一個.
◆三元九運
在玄空風水中,把五百四十年稱為一個大元,每一百八十年稱為一個正元,而一個正元分為三個單元,分別為上元,中元,下元,而三個單元各分為三個運,每二十年為一個運,詳細列明如下...
正元
上元一運 1864-1883 甲子-癸未
上元二運 1884-1903 甲申-癸卯
上元三運 1904-1923 甲辰-癸亥
中元四運 1924-1943 甲子-癸未
中元五運 1944-1963 甲申-癸卯
中元六運 1964-1983 甲辰-癸亥
中元七運 1984-2003 甲子-癸未
中元八運 2004-2023 甲申-癸卯
中元九運 2024-2043 甲辰-癸亥
三元九運完了,又開始另一個新正元(三元九運).
◆零神與正神
天玉經有云"明得零神與正神,指日入青雲"
零神方見水為正水,正神方見水為零水.
正神對宮為零神,正神為當旺之位,宜開門納氣,忌見水,零神為失運之衰位,宜見水,忌開門納氣.
○三元九運的正神旺氣,零神衰氣之方向.
(正神旺氣/零神衰氣)
一運 一數(北方)/九數(南方)
二運 二數(西南)/八數(東北)
三運 三數(東方)/七數(西方)
四運 四數(東南)/六數(西北)
五運 五數(中央)/五數(前十年在西北,後十年在東南)
六運 六數(西北)/四數(東南)
七運 七數(西方)/三數(東方)
八運 八數(東北)/二數(西南)
九運 九數(南方)/一數(北方)
現在為中元七運 1984-2003(甲子-癸未),正神旺氣在西方,零神衰氣在東方,
而進入中元八運 2004-2023後(甲申-癸卯),正神旺氣在東北,零神衰氣在西南.
故背山面海豪宅,未必屬吉.
○風水中的"水法"
所謂"山管人丁水管財",正是水為財之意,似乎想發達者必須以水法入手不可.
而古書中用水法之記載十分多,亦未能令人易於理解.
在購買物業時,我們可以站在大廈入口處,面向街外(如何入口不止一個,則較多人出入的為正門).
拿著指南針,看看面對的街外為什麼方向.
1.入口向正神,納正氣,主吉.
2.入口向零神,稱為零門,納零氣,主凶.
3.入口向正神,但門外見海,河,溪,泳池等"真水",稱為零水,主凶.
4.入口向零神,但門外見海,河,溪,泳池等"真水",稱為正水,主吉.
5.門外見馬路或較低的平地為"假水",同3,4情況,但較遲應驗,且較柔和.
零神方見水,並非正神之水,而為正當配合之意,故名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