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集會須有警察准證” 5前大學生上訴駁回

(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6 B7 z- |! [0 [7 R. ywww2.tvboxnow.com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 L6 m) Q" X9 @/ C) k'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 K- Z. R. w) ^4 `8 u* s“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 A& s2 a# B5 X$ i/ S4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2 k; H7 t+ V# @; W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