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偷姐”吴丽莹涉及欺骗罪被判坐牢9个月,今早上诉求缓刑监视被驳回,但刑期减半。法官严厉斥责她:“要早点清醒,改过自新。”原本是电脑程序编写员,目前无业的吴丽莹(32岁,译音),过去多次因偷窃被控上庭。
6 |: P+ e5 {; u/ n( V/ B公仔箱論壇不过,她因为被诊断患有偷窃癖,首几次都获判缓刑监视。岂料,她还是继续行窃,2011年被判入狱六周和罚款4000元。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她又涉及欺骗三名女子六个价值11万元的名牌手袋,被判监禁9个月。公仔箱論壇; r/ Q" ?, {5 e
吴丽莹的代表律师要求让她接受缓刑监视,但缓刑报告却不建议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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