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周三(2日)一致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下稱法案),稍後將送交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根據法案,若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未能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連續3年對其進行審計,將禁止其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美國傳媒此前報道,一些公司已表示會在法案通過後,轉向美國以外的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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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V* i( A* E2 V法案發起人早前表示,此舉目的是確保在美國交易的外國公司,跟美國公司一樣,符合獨立審計要求。法案5月在參議院表決時,曾獲一致通過。中方曾反對《外國公司問責法》,認為一些條文內容直接針對中國,而非基於證券監管的專業考慮,反對將證券監管政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