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驟眼看只是個 14歲中學生,若不是有兩名荷槍實彈的士兵在旁監視,有誰想到他是殺人不眨眼、外號「斗篷」的墨西哥少年殺手,專替毒販處決敵人,至少斬去四人的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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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4 e0 {( i2 _; }至少處決 4人斗篷殺手真名是希門尼斯( Edgar Jimenez),上月他殘暴虐殺受害人的片段,被放上 YouTube,令公眾譁然。希門尼斯上周四晚與兩名姊姊企圖乘搭飛機逃往美國加州時,在機場被捕。警方在他身上找到兩部手機,上面載有虐殺受害人的照片。希門尼斯生於美國,他聲稱 11歲時被「南太平洋」黑幫擄走,被迫做殺人機器,「我是被迫加入黑幫,曾參與處決四人,但我是在服藥下殺人。我是被迫的,若我不幹,就會被殺。」他的 19歲姊姊是毒販帕迪利亞( Julio Padilla)的情人,在希門尼斯殺人後負責棄屍,四名死者的屍體都被吊在公路大橋上; 16歲二姊則是黑幫成員。在希門尼斯臉上,找不到一絲年輕人的朝氣,只有一臉滄桑。在短片中,他說每次殺人,毒販會給他 3,000美元( 23,400港元)酬勞。* ~9 b3 V4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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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門尼斯被捕後,在持槍士兵監視下回答記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