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百萬台幣對年薪千萬美金的大聯盟球星鈴木一朗而言, 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但他還是堅持跨海控告國內運動服飾公司侵害肖像權, 這個案子一審時判賠五百萬, 不過二審結果出爐, 高等法院改判賠一百萬, 對鈴木一朗不利。今年明星賽擊出場內全壘打的鈴木一朗, 又和水手隊續簽五年, 平均年薪六億台幣, 雖然是超級有錢人, 但是對於肖像權的維護, 一朗還是一板一眼, 不過他委託經紀人, 跨海控告台灣服飾廠商侵害肖像權案, 二審改判只賠一百萬, 比一審少了四百萬。二審合議庭認為, 無法單憑經紀人的證詞, 認定鈴木一朗的肖像權受到多手損害, 而且在王建民大放異彩之前, 國人對大聯盟並不熟悉, 所以改判。三年前鈴木一朗經紀人岡田良樹來台灣提告, 指台灣業者盜用鈴木一朗的照片刊登各種廣告, 藉此促銷商品,國內廠商則表示, 他們是經過大聯盟服飾公司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