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改規矩好平常,像今期讀者小璇,因為不知道公司改例,而白白失去了補假,究竟公司是否可以隨便改例呢?假期有好多種,究竟法律有冇規定怎樣補假呢?改例等同改僱傭合約
至於改例沒通知員工,街方福利服務處劉小姐表示:「根據現行勞工法,如僱主透過書面列明或該公司約定俗成行政手續,更改公司規例,如改補假制度等,即代表更改僱傭合約。公司有權更改規例,但需要書面或口頭通知僱員,及徵詢佢同意,應在當眼地方張貼告示,甚至由上司同下屬開會商討新例。」法律並冇特別規定公司改例需預早多久通知員工,但公司改新例而不預先通知員工的確不合法。所以小璇在不知情下,因公司改了制度而失去補假,亦可以向勞審處追討。
劉補充:「如果打算向勞審處追討補假話,可以書面向上司表達不滿,以保留證據。一般情況下,打工仔都唔會為補假去告公司咁激,小璇可以試同上司傾傾,問佢可唔可以通容,通常上司都會明白,會補番假畀小璇。」在假期辛苦工作後,卻沒有補假,感到氣憤是人之常情,但據理力爭也要注意方法和態度,萬一向上司爭取失敗,也別太憤怒,今次涉及只是因行政問題而喪失的3天補假,如果有心在公司發展,今次吃虧一下,別為此影響了上司對你的印象!
街坊工友服務處:24241456
政府熱線:1823
政府勞工幹事陳先生認為,小璇要先分清楚她要補的是那種假期,再向公司追討。「其實假期有三種,分別為休息日、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休息日係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假期,法例列明僱主可預早一個月內補假,或之後30天補假畀員工。法定假期就是俗稱『勞工假』,如10月1日國慶日,需在法定假期60天前或後補假。而公眾假期即一般月曆上顯示紅色假期,俗稱『銀行假』,如復活節及佛誕等,僱傭條例並冇列明公眾假期補假安排,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就算小璇跟公司簽合約內,休息日同法定假期補假手續同僱傭條例唔同,該部分合約內容會被列為冇效,一切需依從僱傭條例,僱員係可以去勞審處追討番呢類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