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公仔箱論壇( Z3 ]9 [! C% m8 |8 O" a
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6 W/ L0 m C6 Q1 J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www2.tvboxnow.com1 `$ ] F- c; U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 J% } q( j- Z公仔箱論壇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 ^7 m- [3 u7 k; `5 \tvb now,tvbnow,bttvb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