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司法應該是「色盲」,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但在台灣的政治體制下,司法檢調必須看不到藍綠、沒有分別心,才可能握穩手中的法律天平,需要的正是色盲的特質。 民進黨新系公職日前為被定讞的吳乃仁、洪奇昌喊冤,指控「司法迫害」,並揚言推倒「黑暗的司法」,彷彿還停留在戒嚴年代。但日昨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三千萬元回扣遭起訴,檢方痛斥他敗壞官箴、毫無悔意;四個多月查明一百多案件的貪汙案情,這難道也是「黑暗司法」的表現嗎? 李朝卿的案情超乎想像。他不僅制訂回扣「分級收費」標準,更把關鍵官員訓練成白手套,大工程大收,小工程小收,連災區道路的緊急修護工程也涓滴不漏。一般官員貪汙都是「機會主義」式的,有機可乘才下手;李朝卿則將之「制度化」,大小通吃,無一放過。司法能放過這種人嗎? 不論是見機行事的貪,或是大小通吃的貪,乃至順手揩國家油水的便宜行事,司法都不應放過。僅這一年,中南部就有多位藍綠地方首長傳出弊案;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利用招標機會從中取利,且身邊都有近親插手縣政擔任白手套,甚至連利用茶葉罐及水果禮盒暗藏現金的收賄手法都如出一轍。在貪瀆文化上,藍綠陣營手法或有高低之別,內容已無甚差異。 今天台灣發生「司法迫害」的機率已微乎其微,反而是因法官意志荏弱或認知偏頗而「放水」的問題恐怕仍然存在。唯有無視藍綠,見貪就辦,司法才能實現真正義。
) i/ V/ J% F' J: Y& G; B& }7 a3 A5 F公仔箱論壇
& D+ _$ ?4 B I. s$ X/ Q2 J公仔箱論壇【2013/03/28 聯合報】
' n$ q0 a' h) ]tvb now,tvbnow,bttvb/ D* G& m: P' d/ f* j$ `/ Z3 @
* N; U4 Y' ?5 c1 W9 o1 hwww2.tvboxno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