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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7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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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房周圍都係武器啦,是但揸起一件就毆埋去啦,
1)對方擅闖私人地方
2)對方先動手,佢無還擊,之後再被襲擊,自衛還擊可以接受
3)對方進一步想進入辦公室,內有錢,重要嘅物品,保護自己財產,適當嘅武力可以接 ...
perfectman 發表於 2016-5-27 09:14 AM 首先你要明白,如果雙方都係新加坡人,你以上所講嘅係絕對成立。而且以新加坡人“驚輸”(福建)嘅性格,以上事件係絕對唔會發生。
佢地就係睇準對方係馬勞(外勞),知你係度搵食,唔敢出手。先會咁囂張嗻! |
不是所有穆斯林是恐怖分子,但是所有恐怖分子是穆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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