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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連玉基金」是不是非法組織? ----回應楊善勇

楊善勇在2010年12月4日東方日報的「不可思議」專欄中,以「非議林連玉基金會非法」為題的大作中,提到興漢社在11月23日舉報「林連玉基金」為非法組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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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善勇整篇文章,都以「林連玉基金」前主席鄒壽漢來作擋箭牌,企圖證明「林連玉基金」並非非法。tvb now,tvbnow,bttvb# c# K- A. S7 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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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鄒壽漢還未任滿,就在2009年6月25日辭去被興漢社舉報為非法的「林連玉基金」的主席職位,已足以答覆楊善勇的比喻了。為什麼鄒壽漢會自動辭職?原來24年後(由他辭職的2009年倒算)的「林連玉基金」,已經不是24年前成立時的「林連玉基金」啊!. E2 N; [* V5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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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因為24年前是一個公家的組織,由具代表性的社團聯合發起和負責;24年後的今天,只要看看它的董事會陣容,就已證明,整個「林連玉基金」已被有心人巧妙地私人化了。www2.tvboxnow.com% l; c" \. v9 k  h! Z* Q' m0 O% v

8 p* v( A% I. e0 U# G不信?請看「林連玉基金」第七屆(2008-2011)董事會的主要職員名單:主席杜乾煥(個人會員),署理主席劉錫通(個人會員),副主席莫泰熙(個人會員),義務秘書李亞敖(委任董事),副義務秘書吳建成(個人會員),財政沈德和(委任董事),副財政黃榮慶(個人會員),常務董事:姚迪剛(個人會員),劉道南(個人會員),鄭淑娟(委任董事),其他的團體代表,包括林連玉生前所領導的教總代表都靠邊站。這不是實質上(即使不是法律上)的私人化是什麼?鄒壽漢任期未滿就自動辭職,我們認為必然有他最強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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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林連玉基金」被報案指為非法組織後,現已進入後報案階段,各方應等待警方的處理。對興漢社來說,自報案後,我們總共發了三篇文告,幾乎都未獲媒體全面刊登。. `/ D7 {7 \! m& }  l" [

3 s; G* a3 ^( N7 }7 J' P公仔箱論壇讓我們也借楊善勇提供的這個機會,說明為什麼「林連玉基金」是非法組織。我們不否認「林連玉基金」早在1985年就成立,並因為名字敏感而無法註冊,後來,在1995年改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的名義獲准。這是事實,但事實也是:獲准註冊的只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華文譯名應該是「LLG文化發展中心有限公司」。我們現在所講的,就是法律問題。既然出現爭執,唯有訴諸法律,法律就是最後和唯一的解決途徑。0 ~$ K5 S+ i9 R0 [3 M;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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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連玉是每一個華人都尊敬的華教鬥士,我何嘗不是?當「林連玉基金」在2008年在怡保舉行「動地吟」演出籌募「林連玉紀念館基金」時,我還捐了三百令吉成為剪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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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理解的是,我們報案至今(12月5日)已接近兩個星期,但身為主席的杜乾煥仍未見現身講話或交代?難道他真的還不知道我們已報案這回事嗎?難道執行長姚麗芳真的沒有向他匯報嗎?我們也發覺,自從我們報案之後,「林連玉基金」再也沒有負責人在媒體上露面了,只剩下一些博客和楊善勇之流的人出來喊話,這不像是要解決問題的做法啊。www2.tvboxnow.com; l6 A; u# ?* _+ X( D( Q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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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連玉畢生為華教犧牲,死後卻落得被人利用作為華教失意份子的避難所甚至是終身養老院,還將他生前以爭取華文教育平等為唯一鬥爭的目標,扭曲為「為所有語文爭取平等的鬥爭」,包括為當年壓制華文的英文鬥爭;將一個純粹的華教團體扭曲和重新定位為一個「文教領域的公民社會團體」;將一個當年教總領導人林連玉的名字騎劫成為今天反董教總的基地,利用華社的捐款來進行反董教總的活動。! A7 e2 A! M) \7 e5 t; z4 W

! [5 o: d' R+ M, M) D. a; c公仔箱論壇林連玉一生的奉獻和犧牲,竟也落得如此下場,一小撮華教失意份子已成功的為華社製造一個新的大問號:連林連玉都落得如此下場,我們這一代或下一代還有必要繼續為華教奉獻和犧牲嗎?" A* C$ i2 O/ p( }5 T8 t#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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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如果真的要,那就得先為林連玉討回公道,從被扭曲和被騎劫中解放出來。我們興漢社願意在這方面協助恢復真正的林連玉精神,報案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和第一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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